1、拆除腳手架順序應逐層從上而下進行,嚴禁上下同時作業(yè)。
2、拆下的架桿、連接件等材料,應采用溜放,嚴禁向下投擲。已卸(解)開的
腳手桿、竹籬笆,應一次性全部拆完。
3、所有連墻件應隨腳手架逐層拆除,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(shù)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;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,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。
4、當建筑腳手架拆至下部一根長鋼管的高度時,根據(jù)現(xiàn)場需要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支撐加固,后拆連墻件。
5、當
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,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支撐加固。
6、各構配件須及時分段集中運至地面,嚴禁拋扔;腳手架拆除后,須做到工完場清,材料堆放整齊、安全穩(wěn)定,并及時轉運。
7、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按規(guī)定的要求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(yǎng),并按品種、規(guī)格隨時堆碼存放,置于干燥通風處,防止銹蝕。
建筑腳手架拆除方法及注意事項工程施工完畢,應經(jīng)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,方可拆除。